顾志华《清朝通典》中国名著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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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顾志华
清朝通典又名皇朝通典一百卷,清乾隆时三通馆臣奉敕编修。此书起自1616年(清太祖努尔哈赤天命元年),终于1785年(清高宗乾隆五十年),主要根据清律例、清一统志、大清通礼、大清会典等书中的材料删并编纂而成,是研究清开国至乾隆中期一百七十年间社会典章制度最重要的参考书之一。
清朝通典体例与续通典完全相同,分为九典:食货典十七卷、选举典五卷、职官典十八卷、礼典二十二卷、乐典五卷、兵典十二卷、刑典十卷、州郡典七卷、边防典四卷。卷首有凡例四则。其中细目,因古今沿革的不同,略有更改。如食货典中的榷酤、算缗,礼典中的封禅,清统治者认为是前朝弊法,清代未推行,所以一律删去。兵典中首述八旗,这是清代独有的军事制度,以示重视。州郡典分省排列,因清代幅员广大,超过前朝,再按九州叙述,已不合适。清朝通典从实际出发更改部分细目,这是可取的。
清政府编修清朝通典,政治目的很明确,正如其书总目中所指出的“用以昭示万年”,完全是为巩固封建统治服务的。虽然清朝通典内容比较充实,是清史研究不可缺少的资料,但它的价值毕竟不能和通典同日而语,对其在总目中所作的自我吹捧,必须加以揭露。
清朝通典的编修,也开始于1767年(乾隆三十二年),完成于1786年(乾隆五十一年)到1787年(乾隆五十二年)之间,有武英殿刊本和清末浙江书局的复刻本,均与三通合刊。1935年至1937年上海商务印书馆万有文库二集有十通合刊本,清朝通典影印精装一册,这是目前较好也是最便使用的一个本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