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籍名著《玉篇》的年代、作者和内容精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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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野王(生卒年不详),字希冯,吴郡吴县(今江苏吴县)人。初仕梁,后入陈,掌国史。博览强识,于天文、地理、蓍龟、占候、虫篆、奇字无所不通,且善绘事。所著尚有 舆地志 30卷、符瑞图 10卷、顾氏谱传10卷、分野枢要1卷、续洞冥记1卷、玄象表1卷、通史要略100卷、国史纪传200卷,另有文集20卷。
本书原本30卷,分五百四十二部。部首与 说文相同者五百二十九部,不同者有十三部。部首的次序则与说文大不相同。除开始几个部首和最后的干支部首与说文相同外,其余都重新安排,似乎有意将意义相近之部首排在一起。例如卷三所包括的是人部、儿部、父部、臣部、男部、民部、夫部、予部、我部、身部、兄部、弟部、女部等。但全书又未能始终维持这个原则,颇有体例不密之嫌。列字训解体例,根据现见的原本残卷来看,大致是先出音、次证、次案、次广证、次又一体,略有五例。每字注释,虽不全是五例俱全,然全书通例,大致如此。如 “托,他各反。公羊传: ‘托不得已。’ 何休曰: ‘因托以也。’ 论语:‘可以托六尺之孤。’野王案: 方言: ‘托,寄也。’凡寄为托。广雅: ‘托,依也。’ 托,累也。或为侘字,在人部。”又如 “龤, 胡皆反。 说文: ‘乐和龤也。’虞书: ‘八音克龤’是也。野王案:此谓弦管之调和也。今为谐字也。在言部。”另外书末还附有分毫字辨一种,列举形体相近的字一百二十四对,两字并列,注明音义不同。如 “樁、椿:上卓江反,木桩;下丑屯反,木也”; “刀、刁: 上都切,刀斧; 下的聊切,人姓”; “晴、睛:上疾盈切,晴明;下子盈切,目睛”等等,皆是。
本书与说文、字林等字书相比,有两点最值得称道。其一是作为字典,它与说文等在编排体例上方法有所改进,这表现在五个方面: 第一是先出反切,这是合理的,因为读者遇见一个字首先便要读出它的声音来;第二是引说文的解释以作依据,这是本书的有利条件,而许慎时代则没有更早的字书可引;第三是解说尽可能举出例证,使之信而有征;第四是对例子加以必要的解释,这一点对读者是有很大帮助的;第五是注意到一词多义的现象,这是具有进步眼光的。上列五点虽不是全书每一个字皆具备的特点,但本书在这几个方面的做法确是比前此的字书好得多了。其二是本书不同于说文专以说明字形、阐释本义为主的特点,而是以说明字义为主。同时解说也不限于本义,而是根据时代发展的需要,把一个字的多种意义罗列于一起。这样,一方面提高了本书的使用价值,另一方面也开了后代字典的先河。
本书自原稿零卷在日本发现后,学术界对之日趋重视,研究者也日众。近代语言学家胡朴安在详尽研究了本书后,曾高度评价本书有五大特色: “一引证悉出原书,可以覆按;二证据不孤,增加训诂学之价值;三案语明白,有的确之解说;四广搜异体,并注属于何部,便于检查;五保存古书之材料。”(中国文字学史,商务印书馆,1937)